2009-06-24
防曬Q&A

 【明報專訊】‧指數高於3唔懶得


問﹕有時候因為懶,不是天天都塗防曬劑。請問紫外線指數低至哪個地步便毋須防曬呢?

答﹕香港癌症基金會出版的《認識癌症——皮膚癌》小冊子的資料,或許可以解答此問題。它指出,當紫外線指數高於3,表示紫外線足以灼傷皮膚,必須有足夠的防護。換言之,紫外線指數高於3(就算是陰天),也一定要用防曬產品,包括防曬劑、太陽眼鏡及闊邊帽等。

‧全身塗勻7茶匙

問﹕防曬劑要用多少才夠?


答﹕根據皮膚科專科醫生何天儀2001年於《香港皮膚及性病學學報》(Hong Kong Dermatology and Venereology Bulletin)指出,臉部約需1.6毫升(相當於小半茶匙,而1茶匙等於5毫升),全身則要35毫升。

全身那35毫升要怎樣分配?澳洲維多利亞省的SunSmart網站如此建議﹕

● 左右手臂及面(包括頸及耳)共3個部位﹕各半茶匙多一點(3毫升);

● 左右腿及軀幹前後共4個部位,各1茶匙多一點(6毫升);

這樣合計便差不多35毫升了。
為了便於記憶,那35毫升的防曬劑也可以如此分配﹕分為7份,每份5毫升(1茶匙),上述身體7個部位,每處用1茶匙,再按各部位皮膚面積的大小調節。例如左右手臂與臉部面積較小,可以塗少一點,剩下的則分配在左右腿及軀幹前後的地方。

至於體型較高大的人,記得要增加使用分量。

‧塗太薄減效果


問﹕為何有上述的分量要求?薄薄塗一層不可以嗎?

答﹕何天儀在該文中解釋,由於防曬劑效能的評估,是以每1平方厘米皮膚塗用2毫克作測試基準,因此,若想達到產品標示的防曬效能,便應依照這個分量塗用——計算面部及全身的皮膚面積後,即得出以上的塗用分量。

梁國斌稱,若塗得更厚,保護程度還會加倍。丹麥有學者找來20名志願人士做一個實驗,在他們身上的每1平方厘米皮膚,塗用4種不同分量的防曬劑,分別為 0.5、1、2及4毫克。前者兩者的塗用分量,均低於標準(2毫克);4毫克的分量則高於標準1倍。結果顯示,塗用的分量高於標準的話,SPF值更高,防曬效果更佳;若低於標準,SPF值則下跌至不足一半。

‧防曬成分無天然
問﹕我崇尚天然,請問是否有天然的防曬成分?
答﹕梁國斌指出,就中國衛生部28種防曬成分以至其他國家允許使用的成分而言,沒有一種來自天然的。

‧先塗少許試反應


問﹕既然化學性防曬成分有機會致敏,那麼替兒童選防曬劑時,是否全以物理性成分為佳?

答﹕澳洲維多利亞省SunSmart網站指出,二氧化鈦和氧化鋅這兩種物理性成分,較少令過敏性肌膚出問題,適合兒童使用。但使用任何防曬劑前,家長宜先在子女的皮膚上塗用少許,看看有沒有發紅等過敏反應,確定沒問題,才給子女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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