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醫生其實只是另一種職業,不過有時候因為醫生可以開診斷書/一些鑑定文件,所以還是有一些權力.

例如有一些公司要請假一定要醫生開診斷證明才批假,又如果你要跟保險公司請賠,也必須要醫師開診斷證明.

另外,某些疾病到達某一程度可以不用當兵,還有若是有傷殘證明可以申請補助,還有家裡有年老/生病的人若想請外勞看護也必須先由醫師評估符合資格才能申請,這些都需要醫師開證明文件才行.

既然是要鑑定,當然有人會不夠資格/標準,於是會有家屬/病患來跟你盧的場景出現,今天就有一例.

這是個老杯杯,以前就有來看過,老杯杯進來的時候一大家子人都跟著進來,顯得診間有點小,其中有一個男的身穿黑色西裝褲跟白色襯衫特別正式,跟其他家屬不大一樣,我本來還以為他是要來拜訪我的藥商(在診間常會有廠商的業務來拜訪),但是看他進來一直站在旁邊沒動作,我也就不管他.

等我看完開好藥單後,突然這個男人走上前來自我介紹說他是某安養院的志工,伯伯因為原來照顧他的看護離開了,希望我能開證明給他讓他請外勞,不然藥膏伯伯自己不方邊擦云云~~

我一聽,馬上的反應是:這不關我的事,因為只有內科才能開這種鑑定,於是我告訴他你找錯人了,要找內科才對.

對方聽我這麼說,出乎我意料外的,並沒有立刻放棄,居然說:應該皮膚科也可以開吧~

我:我是皮膚科,皮膚科沒有資格開這種證明.

護士:這個要神經內科才可以開,你等一下不是還要看神經內科(護士看到他已經有掛號了)?你可以等一下請醫師幫你開.

對方死纏爛打不放棄,又說:應該沒有這種規定吧~~

我已經不想理他,於是閉口不說話,讓護士跟他糾纏,而其他原本在看病時幫忙老伯伯自輪椅上站起/脫衣服的家屬也沒說話.

病人離開之後在後來的空檔時間護士跟我說:我覺得那個人根本不是志工,他應該是仲介公司.

我恍然大悟,對喔,應該是仲介申請看護的吧,穿的那麼正式的,還一直想要我幫伯伯開證明(因為我看老伯伯說話走路都還可以,照規定是絕對通不過鑑定的,所以他才想盧盧看我是不是可以開)

我很幸運,因為我是皮膚科,這些關係重大的證明輪不到我開,所以名正言順理所當然的可以說NO,若是有資格開立證明的科別的醫師,一定更常遇到這種狀況/糾纏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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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ori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