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病又有感觸(我會不會寫太多關於工作的事呀?希望不要一直寫這方面的事,因為會寫上來都不是好經驗)

看病的時候醫生到底應不應該把吃藥/治療/開刀的所有可能出現的併發/後遺症完整告知病人呢?一般人會說當然要說,但是說了真的對病人好嗎?

今天一個超過80歲的老太太被女兒帶來,她們是診所醫生轉診過來的,原來老太太的臉上長了帶狀疱疹,雖然沒有影響到視力不過老年人頭部長帶狀疱疹是很痛的,而且通常泡疹遇合後的神經痛會很嚴重,所以我建議家屬吃藥.

因為眼睛沒有受影響所以健保不給付必須自費,這點家屬沒有意見,於是我就開了藥單,考慮到老年人的腎臟功能多半已經退化了,所以我把藥量降為正常的一半,並且囑咐家屬要多喝水以幫助藥物排泄以免傷害腎臟.

然後就在家屬道謝要推病人離開前(她坐輪椅進來的),我想到了一件事,於是把家屬叫住.

我跟家屬說:「如果婆婆吃了藥以後出現精神上面的異常,你的藥就先停掉不要再吃了.」

家屬:「譬如什麼樣的症狀?」

我說:「像聽到有人在跟她說話,或看到一些事情,這種幻視幻聽的現象.」

家屬看起來頗擔心.

我再度解釋:「因為老人家的腎臟功能比較差,藥會比較慢排泄出去,如果出現這種現象表示她體內的藥物已經超過劑量了,雖然我已經把藥的份量減到正常用的一半了,不過還是有可能發生,但是機會很小啦,只是先跟你們講一下.」

家屬:「如果有這種現象的話,我們是不是要馬上回來?」

我:「嗯,如果有這種現象的話你們就先不要吃藥然後回診,我也只有開三天的藥給你而已,讓婆婆三天後再回來看一次,不然一般人我都是直接開7天的藥讓她帶回去吃的.」

家屬還是很不放心,問我的門診時間表.

我隨手拿了一張紙片寫了自己的看診時間給她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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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看,像這種服藥的副作用,機率很低但是若不幸發生了會很嚴重,那到底要不要跟病人說明呢?如果我沒說也沒發生當然沒事,但是如果我沒說而不幸發生了,那麼家屬可能會怪我甚至認為我是個爛醫生,而如果我事先先說了,家屬又會為了這個機率很小的副作用擔憂不已(可是我已經減少劑量而且約定3天後回診了,我認為這個副作用應該不會發生吧).

不過為了自己著想,還是醜話先說在前頭比較好吧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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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ori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