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有一個新聞:妻子中風變植物人後,丈夫要求離婚,法院判准,結果引來一堆媒體踏伐,說是丈夫冷血無情。

我看了真想罵人,不是罵這個丈夫,而是罵這些吃飽沒事幹的媒體。第一,人家是一個小老百姓,他的私生活不關你們的事吧,有必要把他擺到新聞上去公諸大眾嗎?

第二,這種事算是正常的吧,人家是人又不是聖人,換你穿他的鞋子,我就不相信你不會想做出一樣的事情,差別只在敢不敢付諸行動罷了。

第三,這個丈夫還算是在壯年,他也會有生理/心裡的需要吧,不離婚這些是要怎麼處理?是要叫他去買春喔??萬一得病怎麼辦?而且那很貴,對於心靈上的需求也沒辦法吧。我看報紙他的丈母娘還說叫他去找別人,問題是沒名沒份有人會願意嗎?還是叫他隱瞞自己已婚的身分先把人家騙上勾再說?就算他想用錢解決去買一個外籍新娘回來,因為已婚的身分恐怕於法也行不通吧。

衛道人士請注意了,不要扭曲我的文章,我是說他所做的都是出自人性,畢竟你我都是凡人不是聖人,如果他願意一輩子守著他老婆等著哪一天她會奇蹟式的甦醒,這種偉大的情操我們應該幫他拍拍手,但是現在他做了平凡人的選擇我們也不應該苛責,畢竟他還有他的生活,日子還是要過下去,更何況他已經承諾會照顧妻子的生活/醫療需求,這樣有什麼不好,難道說為了社會大眾批判不敢離婚,把她擺在家裡越看越討厭最後想辦法把她弄死這才叫做有情有義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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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ori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